诚信是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基石

  诚信是基金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基金经理受聘代表基金公司管理基金财产,对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操守,尽心尽责地管理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如果基金经理违背忠实、诚信义务,从事了与其履行基金经理职责有利益冲突的行为,损害了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就如证监会通报的三名基金经理,其交易行为严重损害了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最终三人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主办单位:中国网络电视台、参与行业信用评价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指导单位: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