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信管理绩效审计的探索与思考

  为稳妥推进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转型,西安分行内审处在对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10年3月在辖区选择了一家地市中心支行以征信管理业务为对象开展了绩效审计试点,试图从内部审计角度建立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征信管理业务的绩效评价体系,为内审工作寻找新的突破口提供开创性思路。
  一、绩效审计简述
  绩效审计最早由阿瑟·特于1948年发表在美国《内部审计师》杂志的文章中提出。随后西方审计学界就绩效审计开展了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对其概念、性质和过程等方面不断地加以丰富。1986年召开的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会议上对绩效审计的概念和目标加以明确。绩效审计就是“除了合规性审计,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审计,它涉及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它要求采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客观、系统地对一个组织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独立的判断和评价,力图实现下述目标:为公营部门改善一切资源的管理打好基础,使决策层、立法者和公众所利用的公营部门管理成果方面的信息质量得以提高,促使公营部门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对绩效做出报告,并确定更适当的经济责任。20世纪80年代末,绩效审计引入中国,审计学术界随后开展了一系列理论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在此基础上,近年来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积极开展绩效审计的实践探索,在对传统中央银行业务开展绩效审计,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尝试开展对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金融稳定和反洗钱等新增职能的绩效审计,以此实现对上述职能履职效果的有效促进。
  二、征信管理绩效审计的确立
  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成立10年来,对基层行的各项传统业务都进行过风险导向审计以及绩效审计,之所以将业务发展初具规模的征信管理工作作为绩效审计对象,是因为其目前基本具备绩效审计开展的各项条件。
  (一)征信管理的基础框架基本成形。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的要求,征信管理的法律基础和标准化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类型最复杂、受益面最广的,涵盖6亿多人、6000多万农户和1700多万户企业的信用档案数据库,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征信模式,征信管理的基础框架基本搭建完成。随着征信意识的不断提高,征信数据库的使用者和使用范围也在迅速扩大。这些成效为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平台。
  (二)征信管理工作的可量化特征为构建绩效评价指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随着人民银行绩效考核的力度逐年加大,各分支机构不同程度地建立了一些考核指标,征信管理工作的要求更加具体明确,便于审计评价指标原始数据的采集。成为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入库量、非银行信息采集任务完成情况、贷款卡发放和年审情况、商业银行等银行业用户使用征信信息情况、企业和个人查询信用报告的数量等。
  三、征信管理绩效审计的评价方法和内容
  (一)评价方法。在实际审计过程中,绩效审计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合理、公正地对审计对象履职行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一是以审计对象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为评价内容,把握好审计对象横向比较的共性和个性特征,突出重点,着重评价工作绩和效。二是科学设计人民银行绩效审计评价指标,并以统计报表为主要数据来源。三是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定量评价为基础,以列举客观事实和数据为主要形式,综合运用图表法进行评价。四是评价以现场评价为主,结合开展辅助性的非现场评价。五是评价与审计检查、综合分析等内审手段相结合。
  (二)评价内容。在设计审计方案时,考虑到征信业务开展的时间较短,各项工作也在不断完善,因此加入了合规性审计,使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征信管理绩效审计从“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个方面结合开展。
  一是合规性审计评价。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综合、宣传管理、监督管理、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和管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与管理、其他信息采集工作、应收账款质押和融资租赁登记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主要评价内设机构工作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岗位职责是否严谨、完善,与履职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岗位操作程序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履职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
  二是经济性审计评价。考虑到人民银行工作的非盈利性,自身经济性往往无法直接量化,征信管理绩效审计试点的经济性评价是以商业银行为对象,通过商业银行使用征信系统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人民银行建立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征信系统的社会效益。设计了采用征信系统前单笔贷款信用调查平均用时、采用征信系统后单笔贷款信用调查平均用时、采用征信系统后贷前信用调查投入的总费用、年平均节省开支等13个评价指标,实现经济性评价,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
  三是效率性审计评价。根据征信工作特点,将可以量化的工作作为评价指标设计的基础,主要以征信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包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要求和数量要求)作为评价的依据。设计了年度工作计划完成率、非银行信用信息利用率、立方体数据利用率、异议解决率等23个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四是效果性审计评价。根据被审计单位征信管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辖区不良贷款降低情况、征信系统利用情况以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设计了审计期辖区贷款不良率、辖区贷款不良率比较、信用村镇增长率等13个指标进行评价。
  四、对征信管理绩效审计工作开展的思考
  (一)有待完善的几个方面。一是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尚处于探索阶段,基层央行绩效审计评价内容还没有统一界定,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待建立。同时,绩效审计评价的对象不一样,差别大,缺乏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和尺度。二是理论研究不够。长期以来开展的合规性审计,思路一直停留在查错纠弊上,对如何把握绩效审计缺乏科学、宏观、精确的定位,有价值、相对成熟的理论研究成果和经验都相当缺乏。三是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有待提高。绩效审计综合性强,需要既能查账又具备宏观经济知识、宏观透视能力,能进行综合分析的多学科、复合型的人才,在基层支行及其缺乏。
  (二)几点建议。一是强化绩效理论研究。对绩效审计的探索实践,需要遵循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认识过程,既要鼓励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积极从事绩效审计的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也要有组织地开展绩效审计相关理论培训。二是积极开展绩效审计试点。通过试点,达到积累经验,以点带面的目的。绩效审计试点工作的开展可依据“先易后难,积累经验,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展开。先从“项目”入手,对人民银行各项业务进行排查和分析,有选择地就某一方面业务与绩效审计的内在要求进行配比,来确定审计项目。待条件成熟,再开展对分支机构的全面绩效审计。三是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内审队伍素质。通过建立审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明确审计人员的知识要求,把好审计人员“入口”关。建立完备的、切实可行的培训制度,通过内部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大对绩效审计的内容、方法、操作程序等学习,普及绩效审计知识。积极整合审计人力资源。除整合内审部门人力资源外,还应建立健全人才交流流动机制,利用外部人力资源为审计服务,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即在审计项目需要时用这些人员来解决审计力量配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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