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行业信用评价正式启动前需备案的材料

    一、本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总体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机制、评定程序、监督管理制度、公示方法和途径、评价指标体系、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

    二、收费情况说明,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费用管理办法、费用支出方向等。如有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评价的,标明该机构名称及会员企业需支付的费用。

    三、按照协会章程,依照法定程序,由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同意以上总体方案、收费管理意见的决议或会议纪要。

    四、拟发给会员单位的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五、会员存在交叉的商会协会要事先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正式开展工作,并报送防止重复交叉评价的正式书面协调意见。

    注:电子版请登陆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行业信用建设备案管理系统” (http://211.88.12.83:9999)提交,经商务部、国资委协会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评价。

主办单位:中国网络电视台、参与行业信用评价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指导单位: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